
生病後,加保保險,保險公司會依個案狀況,請保戶提供病歷或下體檢(若保險公司下體檢,持保險公司體檢文件,至保險公司配合之體檢院所免費體檢),來評估是否可以承保。有可能會正常承保、除外承保、加費承保或拒保(延期承保)等狀況產生。體況投保從送件到審核需耐心等待約1個月 <更新至2025 12月筆者處理過的體況案件>1.卵巢癌手術後投保失能及醫療險2.高血壓投保醫療險及失能險3.重度聽障裝電子耳及高血壓投保失能險、醫療險、意外險4.癲癇投保失能險5.梅尼爾式症投保失能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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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明的外公過世,除了心中哀慟,讓小明及家人感到不知所措,阿公沒有多少遺產,須要申報遺產稅嗎?
其實,處理遺產繼承不僅是一項法律義務,更是我們陪長輩走完人生最後一程、梳理其一生辛勞成果的過程。我們將複雜的「身後事」簡化為6 大步驟:
第一步:戶政事務所
—申請除戶證明書
◎取得死亡證明書(若為病死(自然死亡),聯絡衛生所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;若為非病死或意外,由轄區派出所報請地檢署檢察官相驗)。◎死亡日起30日內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除戶登記,備妥死亡證明書、被繼承人身分證、戶口名簿以及繼承人身分證。
第二步:國稅局
—
查調被繼承人財產、所得及贈與資料
◎查調「被繼承人財產、所得及贈與資料」:包括財產參考清單(不動產、未上市櫃投資額、車輛)、死亡前2年內贈與、死亡前2年內各類所得及信託財產等資料。◎查調被繼承人「金融遺產參考清單」暨「稅額試算」:1. 自110年9月起,申請金融遺產資料,可由國稅局「單一窗口查詢」被繼承人的存款、保管箱、投資基金、期貨、股票、保單明細、金融機構貸款及信用卡債務等,為後續申報遺產稅使用。(自111年起申請金融遺產清冊,可併同申請適用遺產稅稅額試算及
延期申報
)2. 遺產稅稅額試算服務(須符合相關條件才能適用):被繼承人須為經常居住境內的國民(領有身分證字號),且遺產總額在3,500萬元以下(含),通常這類案件較為單純。
第三步:國稅局
—申報遺產稅(
取得完稅或免稅
證
明
)死亡日起6個月內申報遺產稅(可
申請延長3個月)
。依據查調的財產清單,填寫申報書,並取得「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」等。遺產及贈與稅法第8條規定,遺產稅未繳清前,不得分割遺產、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。提醒:可善用遺產稅扣除額,降低遺產稅負擔。
第四步:地方稅務機關
—查欠地方稅(地價稅、房屋稅)
◎持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等,至任一「地方稅稽徵機關查欠地價稅及房屋稅」,並加蓋承辦人員查欠章。◎如辦理分割繼承者,檢附遺產分割協議書一併辦理「印花稅」繳納。提醒:若有「未保存登記建物」,至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房屋稅「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」。
第五步:戶政事務所
—申請印鑑證明
辦理分割繼承者需加附「全體繼承人」之印鑑證明。提醒:如果繼承人們不想多跑一趟戶政事務所,只要「遺產分割協議書」經過法院公證/
認證,或是未申請印鑑證明之繼承人於申請登記時親自到場,可免附印鑑證明!
第六步:地政事務所
—辦理產權移轉登記(繼承過戶)
最後一站至不動產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,將產權過戶到繼承人名下。提醒:不動產繼承登記,自繼承開始(死亡日)起6個月內
辦理,申請逾期者,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,最高不得超過20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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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承辦理是一場考驗耐心與專業的馬拉松。繼承辦理不心煩!掌握「六大攻略」穩穩走完長跑。除戶→查調→申報→查欠→印鑑→過戶若涉及家族分配意見不一或建物產權複雜,建議諮詢專業人士進行評估,是守護家產、避免損失的最佳捷徑!#遺產繼承 #
遺產稅申報 #資產傳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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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家長在規劃傳承時,急於為子女撐起保險的「保護傘」,常忽略了投保時機與保單架構的關鍵細節。一份缺乏策略的保單,可能因「要保人、被保險人、受益人」設定錯誤,導致原本免稅的保險金被計入遺產課稅,甚至還引發家族繼承紛爭。資產傳承,架構比金額更重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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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Threads-Klaw1207林智群律師沒有小孩的夫妻必看:跟配偶努力賺的錢,最後竟然不是你的!「先生過世了,太太去領存款出來幫忙辦後事,結果被告上法院。」(114,審簡上,185)聽起來很荒謬,但卻是真實發生在台灣法院的判決。近期社群律師上流傳著一張法院判決書,一位太太在先生離世後,拿著先生的印鑑去銀行領了 36 萬元出來處理後事。沒想到,因為他們「沒生小孩」,先生的 8 個兄弟姊妹依法成了繼承人,太太直接吃上偽造文書與詐欺取財的官司。
⚠️ 為什麼會變成偽造文書?在台灣的法律當一個人失去呼吸心跳的那一刻起,他名下的所有財產(包含銀行存款)就會瞬間凍結,變成所有繼承人「公同共有」的遺產。這時候,任何人(包含配偶)拿著過世者的存摺和印章去銀行領錢,對銀行來說,這就是在「假冒死者名義」進行交易。因為死者不可能授權你這麼做,這就構成了刑法上的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」。即使這筆錢真的是拿來付喪葬費,只要沒有取得「全體繼承人」的同意,吃上官司的風險就極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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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釐清拒保的「真實原因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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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以為把保單名字改成小孩的,只是普通的「行政手續」!

小心!在國稅局眼裡,這個動作可能讓你的資產瞬間縮水 10% 以上!許多父母習慣在孩子成年後將保單轉讓出去,卻忽略了隱藏在背後的稅務風險。要來幫大家破除迷思,告訴你為什麼「改名」其實就是「送錢」!
在資產傳承的規劃中,父母常在孩子年幼時,以父母自己為「要保人」投保並繳保費,等孩子長大後,再將保單「要保人」變更為孩子,大家常誤以為這只是保單換個名字,不涉及金錢往來。

但請記住這個觀念:變更要保人=移轉財產。主要是因為保險契約在法律上具有財產價值,一旦你把保單的「名字」改了,等同於將這份財產「無償」送給他人。如果超過免稅額,又沒有依法申報贈與,國稅局可是會找上門!

要保人變更就是「贈與行為」根據《保險法》規定,要保人負有交付保費的義務,也同時享有以下權益:

隨時終止保險契約,並取得解約金或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權利。

申請保單貸款的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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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了保險,理賠金就一定免稅?
許多民眾誤以為:「只要買了保險,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同一人,且有指定受益人,理賠金就一定免稅」。我必須語重心長地提醒大家,保險的核心價值在於「保障」與「風險分散」。如果你規劃的出發點是為了「節省遺產稅」,極易觸發稅務機關的審核機制。一旦被認定為有避稅意圖,即便有指定受益人,這份留給家人的愛,反而會變成沉重的補稅負擔。
什麼是「實質課稅原則」?國稅局重視「經濟實質,而非形式上的契約」,依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16條雖明文規定,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理賠金,不必計入遺產總額課稅。然而,國稅局在審核課稅時,會綜合評估投保動機、時程、金額及健康狀況判斷,如果投保行為被判定只是為了將「現金資產」轉換為「保險形式」來規避遺產稅,國稅局會將理賠金併入「遺產」課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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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檢視保單或想節省保費時,有些保險千萬別輕易動刀!以下這五種保單,一旦解約,現在捧著錢也買不回來了:1. 副本理賠的實支實付醫療險
隨著金管會修規與市場機制調整,現在的新保單幾乎都嚴格要求「正本理賠」,且有投保張數的限制。早期能接受「副本理賠」的實支實付,讓你能同時申請商業保險與公司團保,在醫療開銷的填補上擁有極大彈性,是醫療險規劃中極為珍貴的資源。
2. 副本理賠的意外醫療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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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申請百件理賠,
總金額達1,100萬,累計超過3,000萬理賠經驗。這篇文章整理 5大理賠重點,能解答一般民眾 80%的理賠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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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常看到新聞:
為什麼先生過世,太太要跟公婆或大姑、小叔...分財產。太太說:「婚後大姑小叔都沒有幫先生什麼,為什麼要分他們?」
上述的狀況會出現在「
頂客族」身上,現今的社會,由於經濟壓力大,很多人選擇不生小孩,但你一定要懂法律的規定!


、根據民法1138條,
配偶為「當然繼承人」,無論哪一順位繼承人領取遺產,配偶有權與該順位繼承人共同參與分配。(一)除配偶外,遺產繼承人依序有「先後順序」:前順位有人,後順位無繼承權。第一順位:直系血親卑親屬。(以親等近者為先,子女優先於孫子女)第二順位:父母第三順位:兄弟姊妹第四順位:祖父母。(包括祖父母、外祖父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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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有恐慌症,是不是就變成保險絕緣體了?」這是很多客戶在諮詢時,小心翼翼提出的問題。面對精神科的就醫紀錄,許多人擔心一旦誠實告知,就會被拒於門外。其實,有病史不代表完全不能買,關鍵在於
「險種選擇」與
「體況穩定度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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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財富累積的旅程中,我們最終都會面臨一個共同課題:
如何將畢生心血,順利且完整地交到下一代手中?
傳承不僅是金錢的移轉,更是責任、價值與家族和諧的延續。若規劃不完善,龐大的資產不僅可能因稅負而縮水,更可能引發家族紛爭與冗長的官司。
觀察高資產族群的保單配置,您會發現一年繳數十萬、百萬、甚至上千萬的保費,往往不是為了實支實付、癌症或長照險,而是集中在「
高額壽險」。
為什麼他們選擇壽險?因為這不僅是保障,更是資產保全的戰略工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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