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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情嚴峻昨天(6/7)延長第三級警戒,統計至6/8(二)指揮中心公布,確診總數為11,694例中,本土為10,493例且確診個案中308例死亡。(資料來源:疾管署6/8新聞稿)
目前最小確診新冠肺炎者為基隆一名出生2個月大的嬰兒(案4369),而今天出現最大身故者為100多歲男性(案7739)且有慢性病史,國內的死亡率(2.63%)高於全球平均值(2.16%), 指揮中心表示原因在於大多數身故為長者且有慢性病史居多,重症人數為1768名,醫護人員、防疫人員守在第一線,若不幸確診新冠肺炎,除了自身規劃的商業保險外(防疫險、醫療險、重大傷病險...等),保險公司有額外提供相關的慰問金,整理供大家參考。
保險公司 (含超連結) |
慰問金 |
條件 |
保障期間 |
國泰有效保戶:5萬元 非國泰有效個人保戶:2萬元 |
現職為醫院/診所執業人員,因執業而確診罹患「新冠肺炎」。 執業人員是指由醫院、診所聘用之醫師、護理師、行政人員等。不含由醫院、診所以外之人聘用之人員,如看護、餐廳員工等。 保戶指個人險有效保單之要保人或被保險人 |
110/1/1~110/12/31確診染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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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診住院:6,000元 |
有效契約之被保險人本人 確診新冠肺炎需住院、檢疫所、防疫旅館治療皆可。 於110年12月31日(含)前提出申請。 慰問金申請總金額上限為200萬 |
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9月30日確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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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戶 一般民眾:6,000元 非保戶 |
「一般民眾」係指申請人確診感染新冠肺炎,且非醫護或醫事、防疫人員。
「防疫人員」係指申請人為醫院或診所之醫事人員或衛福部、疾管局、各地衛生局(所)的防疫人員,因負責新冠肺炎疫調、檢驗、管控追蹤而確診感染新冠肺炎者。
「醫護人員」依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》設置之醫院或診所服務之醫護人員,且符合《醫師法》和《護理人員法》所規範之醫護人員。 |
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確診染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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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慰問金:500~1,000元/日 最高達45日。 |
保戶或非保戶於2021年6月30日前或於此期間內達40萬名成功申請此服務止。 確診新冠肺炎需住院、檢疫所、防疫旅館治療皆可。 |
110年5月5日至110年9月30日期間確診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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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人6,000元慰問金。 |
110年5月17日(含)以前生效之全體有效契約被保險人(不含旅行平安險)。 於111年6月30日(含)前提出申請。 |
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確診並經住院治療。 |
▲資料來源:保險公司官網(附連結),實際以保險公司公告為準。 資料日期110/06/06
若有相關疑似症狀,可以電話詢問19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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