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累計202412月處理過投保個案>生病後還能保保險嗎?

生病後,加保保險,保險公司會依個案狀況,請保戶提供病歷或下體檢(若保險公司下體檢,持保險公司體檢文件,至保險公司配合之體檢院所免費體檢),來評估是否可以承保。

有可能會正常承保、除外承保、加費承保或拒保(延期承保)等狀況產生。

體況投保從送件到審核需耐心等待約1個月

<更新至2026 06月經手過件體況個案>

1.卵巢癌手術後投保失能及醫療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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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明的外公過世,除了心中哀慟,讓小明及家人感到不知所措,阿公沒有多少遺產,須要申報遺產稅嗎 ?

其實,處理遺產繼承不僅是一項法律義務,更是我們陪長輩走完人生最後一程、梳理其一生辛勞成果的過程。我們將複雜的「身後事」簡化為
6 大步驟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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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家長在規劃傳承時,急於為子女撐起保險的「保護傘」,常忽略了投保時機與保單架構的關鍵細節。一份缺乏策略的保單,可能因「要保人、被保險人、受益人」設定錯誤,導致原本免稅的保險金被計入遺產課稅,甚至
還引發家族繼承紛爭。資產傳承,架構比金額更重要
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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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Threads-Klaw1207林智群律師

沒有小孩的夫妻必看:跟配偶努力賺的錢,最後竟然不是你的!

「先生過世了,太太去領存款出來幫忙辦後事,結果被告上法院。」(114,審簡上,185)

聽起來很荒謬,但卻是真實發生在台灣法院的判決。近期社群律師上流傳著一張法院判決書,一位太太在先生離世後,拿著先生的印鑑去銀行領了 36 萬元出來處理後事。沒想到,因為他們「沒生小孩」,先生的 8 個兄弟姊妹依法成了繼承人,太太直接吃上偽造文書與詐欺取財的官司。

⚠️ 為什麼會變成偽造文書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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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1. 釐清拒保的「真實原因」

​保險公司不會無故拒保,會有一張「照會單」通知拒保原因。

​可能BMI過高拒保、乳房腫瘤拒保、高血壓+糖尿病拒保、中風拒保、換肝拒保...。

*確認拒保類型: 是「永久拒保」(如腦中風拒保重大傷病險、醫療險),還是「延期承保」(如剛發現腫瘤,不確定惡性良性保險公司先拒保)。

2、善用「不同公司」的核保差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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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以為把保單名字改成小孩的,只是普通的「行政手續」!
小心!在國稅局眼裡,這個動作可能讓你的資產瞬間縮水 10% 以上!許多父母習慣在孩子成年後將保單轉讓出去,卻忽略了隱藏在背後的稅務風險。要來幫大家破除迷思,告訴你為什麼「改名」其實就是「送錢」!


在資產傳承的規劃中,父母常在孩子年幼時,以父母自己為「要保人」投保並繳保費,等孩子長大後,再將保單「要保人」變更為孩子,大家常誤以為這只是保單換個名字,不涉及金錢往來。
但請記住這個觀念:變更要保人=移轉財產。主要是因為保險契約在法律上具有財產價值,一旦你把保單的「名字」改了,等同於將這份財產「無償」送給他人。如果超過免稅額,又沒有依法申報贈與,國稅局可是會找上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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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了保險,理賠金就一定免稅?
許多民眾誤以為:「只要買了保險,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同一人,且有指定受益人,理賠金就一定免稅」。我必須語重心長地提醒大家,保險的核心價值在於「保障」與「風險分散」。如果你規劃的出發點是為了「節省遺產稅」,極易觸發稅務機關的審核機制。一旦被認定為有避稅意圖,即便有指定受益人,這份留給家人的愛,反而會變成沉重的補稅負擔。

什麼是「實質課稅原則」?
國稅局重視「經濟實質,而非形式上的契約」,依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16條雖明文規定,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理賠金,不必計入遺產總額課稅。然而,國稅局在審核課稅時,會綜合評估投保動機、時程、金額及健康狀況判斷,如果投保行為被判定只是為了將「現金資產」轉換為「保險形式」來規避遺產稅,國稅局會將理賠金併入「遺產」課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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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檢視保單或想節省保費時,有些保險千萬別輕易動刀!以下這五種保單,一旦解約,現在捧著錢也買不回來了:

1. 副本理賠的實支實付醫療險

隨著金管會修規與市場機制調整,現在的新保單幾乎都嚴格要求「正本理賠」,且有投保張數的限制。早期能接受「副本理賠」的實支實付,讓你能同時申請商業保險與公司團保,在醫療開銷的填補上擁有極大彈性,是醫療險規劃中極為珍貴的資源。

2. 副本理賠的意外醫療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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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申請百件理賠,總金額達1,100萬,累計超過3,000萬理賠經驗。
這篇文章整理 5大理賠重點,能解答一般民眾 80%的理賠問題

保戶每年繳好幾萬、甚至幾十萬保費,10、20年下來也是一筆可觀的金額。
但真正申請理賠時,卻常常「少領還不知道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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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常看到新聞:
為什麼先生過世,太太要跟公婆或大姑、小叔...分財產太太說:「婚後大姑小叔都沒有幫先生什麼,為什麼要分他們?」
上述的狀況會出現在「頂客族」身上,現今的社會,由於經濟壓力大,很多人選擇不生小孩,但你一定要懂法律的規定!
、根據民法1138條,配偶為「當然繼承人」,無論哪一順位繼承人領取遺產,配偶有權與該順位繼承人共同參與分配
(一)除配偶外,遺產繼承人依序有「先後順序」:前順位有人,後順位無繼承權。
第一順位:直系血親卑親屬。(以親等近者為先,子女優先於孫子女)
第二順位:父母
第三順位:兄弟姊妹
第四順位:祖父母。(包括祖父母、外祖父母)
(二)分配「遺產」時,若無遺囑,依民法規定的「應繼分」計算:
1、配偶 + 第一順位:全體平均分配。
2、配偶 + 第二順位:配偶分配1/2、剩餘 1/2 由父母均分。
3、配偶 + 第三順位:配偶分配1/2、剩餘 1/2 由兄弟姊妹均分。
4、配偶 + 第四順位:配偶分配2/3、剩餘 1/3 由祖父母均分。
僅有配偶,無一至四順位繼承人:配偶單獨繼承。
無人繼承:遺產最後會歸屬國庫
(2~4是頂客族遇到的財務狀況)


若有立遺囑,法律保障繼承人的最低比例「特留分」。
配偶、第一順位(子女)與第二順位(父母):特留分為應繼分的1/2。
第三順位(兄弟姊妹)與第四順位(祖父母):特留分為應繼分的1/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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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有恐慌症,是不是就變成保險絕緣體了?」這是很多客戶在諮詢時,小心翼翼提出的問題。面對精神科的就醫紀錄,許多人擔心一旦誠實告知,就會被拒於門外。其實,有病史不代表完全不能買,關鍵在於「險種選擇」「體況穩定度」。

📌實際案例分享

近期協助一位客戶投保,狀況如下:

l體況:有恐慌症就醫紀錄

l治療情形:目前已停藥,但停藥時間未滿一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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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財富累積的旅程中,我們最終都會面臨一個共同課題:如何將畢生心血,順利且完整地交到下一代手中?

傳承不僅是金錢的移轉,更是責任、價值與家族和諧的延續。若規劃不完善,龐大的資產不僅可能因稅負而縮水,更可能引發家族紛爭與冗長的官司。

觀察高資產族群的保單配置,您會發現一年繳數十萬、百萬、甚至上千萬的保費,往往不是為了實支實付、癌症或長照險,而是集中在「高額壽險」。

為什麼他們選擇壽險?因為這不僅是保障,更是資產保全的戰略工具:

一、即時變現:打破遺產處理的「時間凍結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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